,谈她求学时期的丰功伟业,她也偷偷说出对哥哥的嫉妒,说她拚死拚活念书,不是为了比同学强,而是想拚过哥哥,即使她很爱大哥、崇拜大哥。
再然后,她说了香港这份令人骄傲的工作。
“知道吗?我的同学大学毕业,除了当兵、出国、考研究所之外,进入社会工作,一个月的薪水了不起是三万块钱起跳,家住在北部的还好,如果家在南部,光是房租、吃饭都不够用,但是我的薪水是同学的七、八倍。”
她不知道他到底听得懂不懂,因为那个星期,他始终没有开口说话,不过他总是很认真专注的听她说话,不懂的地方还会提问,这种听众是所有演说者最爱的对象。
所以她难得的稍稍卸下骄傲的武装,透露了自己的辛苦。
他给的反应简短,但他的表情会让人忍不住说得更多、更多。
那次的倾诉之于叶雪,是个相当特殊的经验,她从不轻易对人剖心,可是一个陌生的、失忆的男子,却把她的心情一点一点牵引出来。
她说话,他听话,她讲得淋漓酣畅,他听得满脸笑靥,他们成为再有默契不过的朋友。
朋友?真奇怪,在他清醒后的几个小时内,他们就成了朋友。
那天她有了新的体悟,原来示弱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困难,原来把辛苦说出来,会让人的双肩不再沉重,她在他身上得到崭新经验。
一个星期后,她帮他办出院,带他回到租屋处。
他是从那个时候起,才开始对她说出完整的话,从此沟通不再是单方面的事,两人之间,不再是她的喃喃自语。
她不喜欢唱独角戏,所以他开口说话,对她来说具有重大意义。
他的双眼炯炯有神,他的态度端正,他知礼守节,他有一堆现代男人没有的优点,他甚至连她的手都不敢碰。
她租的是套房,夜里,她在床中间摆一件薄被,楚河汉界,说好谁也不侵犯谁,但即使这样,他还坚持把被子拿到屋外,打算睡在大楼走廊。
她不懂他的坚持,却觉得他腼腆得好可爱。
当时不理解的事,现在终于明白了,原来啊,他是保守可爱的古代人。
他在她家里住了三个星期,那二十几天是她在香港最幸福快乐的岁月。
每天下班回家,她会看见他的笑脸,两人还会一起去吃宵夜,他的酒量很好,不像她,两杯啤酒立刻挂,但是她不担心醒来会躺在冰水里,并且发现自己少一颗肾,因为身边有他,她一定会平安到家。
那三个星期,每天都会发生一些新鲜事,那些与他有关的好事或麻烦事,总让她分外期待回家。
她戏称他是小狼狗,他却问她“小狼狗是什么狗?”
她没想到失忆的他,连这种事情也不知道,还促狭地带他到狗店找小狼狗。
他和店员聊过后,对她说:“以后我是你的大狼狗。”
只因为店员说狼狗英勇忠诚,会守护它的主人。
她不是他的主人,她不需要他的忠诚,但他坚持,再次宣示“以后我是你的大狼狗”
她把这句话当成承诺,她开始考虑让两人的关系往上攀爬,尽管她连他的姓名出身都不知道。
对,这个决定相当危险,依她谨慎小心的性格,绝对不会做这种事,但她做了,因为他说要当她的大狼狗,直到…
她想这辈子她都忘不了那一天。
那天香港下雨了,雨势滂沱,撑着伞跋路回家的她,下半身湿透,即使这样,她还是开车绕到一间很有名的甜点店,买了一个蛋糕,她要庆祝两人认识满月,她还打算在那个晚上问他“狼狗先生,当我的男朋友好不好?”她要告诉他“不必急着找回记忆,我有足够的能力养你。”她还要说:“跟你在一起的每分钟,我很快乐,我希望能够延续这份快乐。”